很多律师在办案件时从来不考虑税收问题。审合同只看法律风险,打官司只看胜负,做股权只看过户。税收?那是会计的事。这几乎是整个律师行业的共识。但陈春林在《认知重塑》中指出:过往律师的常规法律服务,很少考虑税收内容。
📋 合同审查
你帮客户审合同,违约责任、管辖条款、权利义务都看了。但价款含不含税?发票是专票还是普票?违约金要不要交税?这些你没看。一个1000万的合同,律师审了法律条款没问题,但没写价款是否含税,对方开了普通发票,企业没法抵扣进项,多缴了几十万。
📋 诉讼代理
你帮客户赢了官司。但你在法庭上自认的交易性质、诉求金额,都可能产生不可逆的涉税后果。裁判文书认定的事实,税务机关可以直接作为执法依据。帮客户赢了官司,可能在税务上让客户输了钱。
📋 股权转让
你帮客户做股权过户,公司法层面没问题。但0元转让可能被核定征税,低价转让可能被视为赠与。只看公司法不看税务后果,等于给客户埋了雷。
这些问题,会计师不管因为这是合同条款的事,税务师不管因为涉及法律关系判断。只有律师能管,但大部分律师没有管。
陈春林提出两个核心结论:
不完整等于范围缺失。审合同只审法律风险不审税务风险,等于漏掉一整个维度。客户以为你全看了,实际上只看了一半。
不到位等于深度不足。审完了风险但没做税收安排,客户执行时还是会出问题。
完整是看到了,到位是解决了。
客户问税务问题时你说帮你问一下做税务的朋友,客户心里在想:原来我的律师不懂税。那以后有税务的事直接找懂税的人就好了。再往后,连法律的事也一起找那个人了。
你不做税务业务,客户找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他们接手税务后下一步就延伸到合同审查、合规方案甚至诉讼代理。你不往税务方向延伸,别人就从税务方向往你的地盘延伸。
防守的最好方式就是进攻。陈春林说:常规法律业务若缺少税收内容,将会影响生存。
不需要成为税务专家,不需要先学会计考证。陈春林指出:懂会计才能做税收业务,是一个伪命题。税收的起点是法律行为不是会计核算。
你需要做的只是在办每个案件时多问一句:
这个法律行为会产生什么税务后果?
从合同、诉讼、股权三个日常业务入手,服务就从半成品变成完整品。税收不是专门领域,而是贯穿律师所有业务的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