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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风暴》编剧要是懂税,结局有何不同?

2021-11-17 15: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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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风暴》编剧要是懂税,结局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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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税盟《律税通》三天课程的头脑风暴后,终于有时间在飞机上看了缓存许久的热剧《扫黑风暴》。成为税务律师之前,我可能会和很多人一样,更关注十恶不赦的孙兴和位高权重的局长保护伞。但成为税务律师后,我会对剧中的各种涉税风险更感兴趣。

 

 《扫黑风暴》海报

 

一、隐藏税收风险的剧情
 
剧情一:第九集里海哥把男主李成阳律师拖到地下室,用标准的四川话威胁道:“那我就要让你看看,我是怎么让别人签合同的”,在此威胁之下,李成阳和海哥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新帅集团公司的10%股份转让给海哥。

 

 

《扫黑风暴》剧照

 

剧情二:李成阳律师cosplay海哥,用相同的方式逼新帅集团公司的叛徒文良,与文良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

 

二、隐藏了哪些税收风险
 
股权转让,并不是签了合同就结束了。
 
根据《税收征管法》和《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下称文件)的规定,海哥和李成阳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海哥就成为李成阳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若其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则会受到0.5-3倍的罚款。
 
同时,若海哥未代扣,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李成阳应自行向石门区税务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若不申报缴税,同样会受到税收处罚。什么样的处罚呢?想想娱乐明星偷税案的处罚情况,就知道他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了。
 
把上面的罚款和税款相加,会不会出现得到的股权转让金都不够缴税的情况呢?
 
三、如果编剧懂税,会如何修改结局
 
为了不出现上述税收风险,懂税的编剧会不会让海哥和李成阳签订赠予股权合同?
 
根据文件规定,即使赠予股权,双方属于不具有正当理由的无偿让渡股权,视同股权转让,应按照正常转让股权的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
 
李成阳赠予股权未收到收益,还需要缴税吗?
 
根据文件规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不是转让方随意确定的,税务机关要按照一定的方式确认股权转让价格的最低价,一般税务机关会采取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和其他合理方法来确认此次转让的收入。
 
同时,石门区税务局还要检查新帅集团公司是否持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等增值资产,以及新帅集团公司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情况,并依法确认股权的公允价值。剧中的新帅集团公司还持有伊河新村这样经济体量巨大的开发项目,可想而知其股权转让价格已经远远超过了当时的投资成本,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可想而知。
 
那么,海哥知道要承担如此巨大的税负后,可不可以退回股权?
 
可以,但退回也得缴税!
 
税收事实是不可逆的,即便李成阳律师和聪明的海哥签订协议退回已转让的股权,但由于该股权转让已经完毕,即使退回股权,也必须缴纳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
 
你会说,股权转让了税务局也不一定知道。
 
不巧。2021年3月24日,中办、国办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该意见将推动税收工作实现四方面的突破:一是税收征管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二是税收服务、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的突破;三是税收治理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突破;四是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突破。
 
也就是说,现在税收征管工作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从之前的“以票管税”转变至“以数治税”。剧中李成阳、海哥和文良的股权转让事实根本无需由稽查人员进入企业进行检查,只需在办公室动动手指,所有交易信息就一目了然了。
 
现在自以为是的“避税”完全是玩火的行为,只有依法纳税和充分做好事前规划才是正道。最懂你的是税局,绝不是一句空话!
 
写到这里,想对编剧说:两次转让股权可能会出现股权卖了都不够缴税的情况,是想让海哥和李成阳为了股权不惜惹祸上身吗?这完全不符合剧情的发展。想要让剧情合理吗,请咨询税盟的税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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