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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税务律师,丰满了我的执业生涯|税务律师转型征文

2022-03-15 10:38:54


 

「编者按」

为记录税盟盟员和麒麟使者转型成长历程,展现转型成果与税务律师形象风采,3月7日,税盟开设“税务律师转型”专栏(第二季),优秀作品持续选登中。

 

今日发表——来自黑龙江大庆的税盟第158号盟员乔英男律师的转型文章。乔英男律师是大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加入税盟学习的时间虽短,但她对税盟培养感触颇深,对税盟培养方式十分认同。在税盟培养下,她开始在办理常规业务时有意识地帮助客户解决税务问题,充分展现了税务律师的专业素养。让我们一起品读乔英男律师的转型体会。

 

税务律师转型征文-(2022)05-盟员篇

文章标题:转型税务律师,丰满了我的执业生涯

本期作者:税盟第158号盟员乔英男律师

 


 

本文约2600余字,阅读用时14分钟

 

律师这个职业,给人的印象总是光鲜亮丽、相对自由、赚钱多又容易。殊不知,律师的背后是没日没夜地学习、过司考,从业后摸爬滚打找案源,成手后废寝忘食地工作,压力大得经常失眠,大多数律师的财富是用健康换来的。

 

而且,律师是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法律法规更新速度之快,让律师已是中老年的大脑难以企及。所以,要想在竞争的大潮中不落伍,要想成功走出事业的瓶颈,真的需要另辟蹊径了。

 

茫然之际,在朋友圈里发现了税盟“税务律师千人孵化培养计划”,一个充满挑战的全新的律师业务领域展现在我的面前。

 

税盟对律师从事涉税业务的前瞻性,对税务律师服务内容定位的精准性,对税务律师培养计划设计的科学性,使我折服并打动了我,对税务律师的好奇心重新点燃了我学习的冲动和热情。

 

 

报名“税务律师千人孵化培养计划”第四期之后,我领略到了税盟“6+1”培养模式的完备。这个模式下的第一个任务是预习,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三大税种课程齐发。乍一听,简单;再一听,有点儿难;又一听,迷糊了。

 

我居然找到了备考司考时的感觉,同时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税务律师领域确实有难度、有深度、有广度,这个高收入的业务高地,恐怕只有高精尖、肯钻研的律师才能涉入并占领。

 

但是,我并不担心自己学不会、学不好,因为税盟用三年多的时间,已经打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培养模式,令我收获最多的有以下几项。

 

一是学习打卡每天学习1-2小时的税务知识,然后税盟强制性地要求我们像小学生一样总结学习收获、打卡公示,因为税盟清楚地知道不要求打卡恐怕大家很难坚持每天学习。

 

二是线下实训。思维课与专业课相辅相成,使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又学会了怎样在实践中应用。税盟还会开展独特的“共生共荣发展生态圈”交流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实用技能课,比如如何宣传自己、如何检索、如何制作课件等等。每次线下三天集训都是猛药,我都需要回去慢慢吸收,但每次都会让我感到自己在突飞猛进。

 

 

 

 

三是线上辅导。毕竟律师平时都很忙,不可能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线下集中学习上,所以税盟设计了线上课教学,针对实践中常见的税务问题和案例,由专家导师以线上直播的方式进行讲解,我们也是收获颇丰。

 

 

四是实操作业。虽然说到了这个年纪还要做作业,让人既觉得好笑,又头疼不已。不过在做过两次作业之后,我就觉得“留作业”真是个奇招,税盟每次都是拿出真实案例,让我们把这个案子当成自己接办的真实案件去做,这样就使我们更专注、更细致、更负责地交出答卷,确实达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五是每周研讨。在我们不知道自己该怎样继续学习的情况下,这个举措确实又推了我们一把。专家导师精心准备每周盟友会和片区的研讨题,麒麟使者和盟员的题目深浅程度不一,盟友会和片区研讨后拿出意见,每月还组织一次集中讲解,使我们在不断地研讨过程中,将实践中常用的税法知识和文件依据做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得出了结论性的意见,一旦在业务中涉及,拿出来就能用。

 

虽然我现在还在转型税务律师的路上,但在案件办理和对顾问单位服务过程中,我所运用的税收法律服务技能,却拓宽了我的服务范围,提升了服务质量,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评价。

 

在为顾问单位审查合同时,我会着重审查合同价款是否标注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以及提供发票的时间是否约定清楚等。对顾问单位的财务和税务问题,我也能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出具法律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

 

比如几年前顾问单位因职务侵占案件遭受损失,虽然被告人退赔了部分财物,但尚有损失未追回,财务在当年账务处理上出现错误,导致后期预收款与未交付货物账目不平,我专门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提出了问题所在及后续处理方案。顾问单位负责人特意打来电话,感谢我发现并解决了问题。

 

还有一次,顾问单位要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和居间服务合同,请我来审查合同。我方当事人系受让方和委托方,两份合同均约定税费由我方当事人承担,我在审查合同时提出修改该条款,对方当事人却坚持说双方都是没有税的,这么约定只是为了好向他们公司股东交待。

 

经过分析,我向当事人阐明:债权转让方面,由于转让方没有溢价,不产生个人所得税,我方作为受让方无扣缴义务。而居间合同方面,居间人取得是劳务报酬所得,我方需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余万元,应扣未扣的,税务机关会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因此,约定由我方承担税款损害我方利益。

 

当事人了解情况后十分感慨地说:“原来一直没把税款承担问题当回事,没想到不仅多花钱,还有这么大风险,真是太感谢乔律师了!”

 

我转型学习税务律师的时间虽短,但是学习的过程,不仅丰富了我的法律知识,充实了我的生活,更加提高了我的业务水平,拓宽了我的执业领域。

 

所以说,转型税务律师,丰满了我的职业生涯。我会继续跟着税盟走下去,进一步将知识精准化,将方法实践化,相信属于我的企业税务合规与优化业务,就在不远的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