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战疫之后,为什么善用税收政策的企业
能够起死回生?
全文共1714字,大约需要阅读5分钟。
作 者:陈春林 税务律师
中国税务律师联盟发起人
单 位:辽宁瑞唐律师事务所
一周前,国内大型餐饮明星企业西贝公开透露,此次疫情已致其2万多员工待业,即使账面资金全部发工资也仅能支撑三个月。疫情之下,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因防疫停业而遭受巨大冲击,无一幸免。
疫情过后,各行各业中因疫情影响导致发生困难的企业如何撑得过去,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层面的重中之重。近半个月来,各级政府也相继出台各项扶助政策,但仅靠政府扶持资金和缓解用工矛盾,可能也是杯水车薪,而真正促进企业在疫情之后的扭亏为盈,还需要依靠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利用税收优惠不能仅关注自身行业的税收优惠,要将各行业的税收优惠充分利用、全面衔接才能算真正享受税收优惠。
2月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了支持疫情防控和相关行业企业的财税政策;2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8号),明确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同时,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有人可能会说,这只是给部分行业免征增值税,延长了弥补亏损年限,可疫情之下企业没有多少收入,这两项优惠政策没什么作用不说,行业范围也太窄,对企业用处不大?
我们以生活服务业为例,国家近期对生活服务业相继出台的税收优惠:
最先出台,“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随后出台,“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疫情期间,“2020年1月1日至疫情结束,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餐饮、住宿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充分利用好国家相继出台的税收优惠,能够给生活服务业带来哪些效益的提高呢?如何能够实现合作共赢将税收优惠的范围波及到全行业呢?我们现以西贝为例作以说明。
根据西贝公开资料,2019年收入57亿元,目前400多家店,员工 2万多,以往春节前后一个月收入约 7~8 亿,每月工资支出约 1.5 亿。企业收入30%的成本是人员开支,利润率为20%(假定春节前后两个月每月收入为7亿元,其他十个月月均收入4.3亿元)

假定2020年3月疫情逐渐解除,7月后全部恢复正常,西贝年收入预计在36亿元左右,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则西贝可以享受的优惠具体有:
第一,利用增值税免税优惠,使企业利润增长22.5%
上述这两个优惠都是在现有情况下享受优惠,属于节流,那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还有没有让企业开源的方法呢?答案是肯定的!
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由于利用方法涉及不同行业的税收政策,同时要根据企业自身特点进行针对性设计,没有一蹴而就的现成方案,需要专业税务律师为企业进行专门设计。有需求的企业可以与中国税务律师联盟遍布全国各地的专业税务律师进行沟通咨询,设计最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税收优惠方案。
以上是生活服务业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提高利润的方式,现在是跨行业合作交流的时代,一个行业的优惠必然会带动相关联行业的并行发展,这也是国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各行业发展的初衷。
税收是专业领域,税收方案设计是技术更是艺术。同样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不同情形下的优化组合和实务操作,就会发挥不同的减税效果,懂专业税收,是中国税务律师联盟中税务律师的最大优势,联盟愿为企业抗疫减损和扭亏为赢提供最专业的服务。